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人员组织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人员组织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继续教育由哪些单位组织实施,学时如何分配?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继续教育:
一,在当地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
二,根据对方的课程安排进行上课,只需要满足课时要求,例如,专业课可能会需要72个小时的课时。
三,课时完成后,参加培训机构的集体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包括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公需科目学习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连续三年内累计应完成216学时。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周期一致。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业资格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进修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不予注册职(执)业资格;连续三年没有按规定完成进修期的,不能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结业后,凭培训机构的结业证明、个人著作、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鉴定报告、成人教育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折算成学习时间并在个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和市直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行业协会)负责验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负责验印。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中级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升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文中表述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为现有职称。一个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为:中级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2学时×5年(职称年限)=360学时,初级升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0学时×4年(职称年限)=160学时。其中,副高升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高级研修班培训。
《安规》对各类人员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
1、加强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法制教育,使从业人员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安全与效益、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逐步纠正各种错误的观点和认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搞好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主要包括应掌握的业务知识和安全技能,真正把安全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
3、做好典形事故教育。运用一些事故案例,结合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进行教育,使从业人员在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指示精神,对重要安全生产文件要在各种会上反复强调,大力宣传,使从业人员真正理解和掌握。
5、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教育质量。坚持“事故三不放过”原则,追究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等级事故的原因、责任,给责任人必要的处罚。
6、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选择、有目标,突出重点,体现效果。
7、注重教育形式,通过宣传栏、知识竟赛、观看录像、会议等形式,使安全教育生动活泼。积极开展诸如“百日安全生产劳动竟赛”、“文明优质服务劳动竟赛”、“安全月”、“安全周”等形式的安全活动。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人员组织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人员组织管理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